“這可是條好狗啊,比咱們大哥養的那條品種還好!”
“所以才把它弄走,給大哥看完,再決定咋處理。”
六子不懷好意的捏著紙袋來到大狼狗旁邊,大狼狗早就察覺到異常,又站起來做出防備的姿態并且呲著呀,兇狠的盯著他。
“來,狗子,扇你塊肉吃?”六子從紙袋子里捏起一塊肉,扔在了地上,正好是狗的面前。
地瓜當然也聞到了肉香,且饞的直流哈喇子,但是它愣是能夠克制住,在肉上聞了好幾次,最終選擇無視,渾身充滿防備的看著兩個陌生男人。
“它還不吃?嘿,這狗可不簡單啊,六子,可惜了那些肉不是?還不如給我吃了呢!”
六子白了一眼同伙:“吃吃吃,你就知道吃,看我的,今兒我不把它弄走,我跟它姓!”
說著話,六子從口袋里拿出了一張手帕,往上面灑了粉末狀的東西后,他一步一步的,朝著地瓜靠近。
“嘖嘖嘖,過來,來……”男人蹲下身體,妄想用慢慢靠近的方法,進行偷襲,只要將狗給迷暈,那么就能將它給弄走!
男人想的很美好,結果,他萬萬沒想到,就在他手里的手帕快要捂上狗嘴的時候,地瓜呲牙,吭哧在他手脖子上咬了一口。
“啊!”男人疼得面目猙獰,當即發出叫聲。
地瓜退后了一步,雙腿前伸,低著頭,賣力的吠叫起來,終于吸引到了商場外面巡邏的安保人員,走過來詢問情況。
六子見保安過來了,又被狗咬了一口,只得叫上同伙,快步逃跑。
可惜即便他們腳步再快,也沒有保安的眼睛快,保安直接指著他們呼喊:“你們倆干什么的,給我站住!”
……
沈莞跟朱翠花逛了五六家店,終于在最后一家相中了一套衣服。
不過這一套跟沈松給朱翠花挑的款式不一樣,里面是一條復古風格的棉花旗袍小襖,外面罩著一件紅色的毛毛外套,冬天穿著既能保暖,款式又漂亮。
沈莞沒問價格,直接就讓朱翠花進到隔間里去試了。
等了約么幾分鐘,朱翠花一出來,沈莞簡直笑的合不攏嘴。
“我就說你穿這套絕對好看,不信你自己瞅!”
朱翠花的白又成了她的加分項,長款的紅色旗袍修飾著她的身材,顯得腰是腰,腿是腿,豐滿的s曲線不要太有型了。
再套上外面的小毛毛外套,簡直就像是從富貴人家出來的千金小姐,渾身透著一股子文雅,又不失俏皮。
“就這套吧,老板,多少錢?”
“這一套二百八,咱家這個外套可是真皮毛染色,你摸摸這手感,上身兒嘎嘎暖和,里面的一件八十,加棉加厚絲綢做工,買了絕對不吃虧!”銷售員將自家的衣服一通夸。
朱翠花之前買一套二百一十塊的衣服就已經很心疼,現在又看了一套更貴的,她如何都舍不得。
“莞莞,咱倆在走走,我覺得剛才看一百二的那套就挺好。”朱翠花要去隔斷間換衣服。
沈莞拉著她說道:“就這套,剛才那套料子薄,質量不如這個,款式也不如這個好看,你就跟我小哥辦這一回婚禮,咋還不舍得點兒?服務員,就這套,結賬吧。”沈莞笑著催促。
銷售員收到指示,立刻就去了。
沈莞跟朱翠花就站在原地等著,就在這時候,商場的大喇叭響了起來:“三輪車上拴的狼狗是誰的?主人趕緊去看看,差點兒讓人偷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