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從房后那棵樹,爬到房頂,然后跳進院子,就直接把包跟鞋拿走了。”
“那你拿走東西后,怎么處理的?”
“就在天橋底下,包五塊錢一個,鞋賣兩塊錢一雙。”
公安核對過從楊梅身上找到的贓款,合計沈莞跟張莉的損失,足有二三百元,而楊梅卻將那些偷到來的贓物低價處理,足足讓她們損失了二百多元。
而已經被楊梅賣出去的東西,自然是無法追回的。
“你已經是成年了,對自己的行為要負法律責任,但是鑒于你還是學生,我們會通知你的家人,如果愿意對受害者進行賠償,我們可以為你爭取寬大處理。”
楊梅聽了公安的話,猛地抬頭:“你們不是說只要我交代,就給我寬大處理的嗎?我不是故意的,我還要上大學,不能讓我媽知道,她本來就不愿意供我,要是讓她知道我偷東西,她肯定不會讓我念書了嗚嗚嗚!”
公安面對她的祈求,也只能搖頭,表示愛莫能助。
“你觸犯的是偷盜罪,是列入我國刑法的,就算你還想回去上學,也得接受法律的制裁。”
“什么意思,你們難道讓我去坐牢?不,我不能坐牢,公安同志,我真的知道錯了!”
審訊室里,傳來了楊梅的哭聲。
校領導在聽見楊梅都交代了之后,對她也不報期望,搖了搖頭,道一句:“我們會第一時間通知她的家長。”便先后離開。
很快,曲教授也從審訊室里走出來。
在兩名公安詢問,楊梅是否有精神問題后。
曲教授搖了搖頭:“她的精神是正常的,只是從小生活在不幸福的生活里,又被家庭觀念影響,思想跟行為有失偏頗,也是個可憐人吧。”
……
從楊梅被公安抓走,整個學校里圍繞著這件事議論了三天,就很少有人再提起了。
不過,這件事還并沒有告于段落。
楊梅思想偏激,行為脫離正常,跟她的父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。
因為楊梅的偷盜行為,沈莞跟張莉的損失還不知道能否得到理賠。
這邊,楊梅的母親就找到了女寢室,上來也是指責沈莞,不給楊梅留活路。
然后又跪在地上求沈莞跟張莉,去派出所給楊梅說說情,讓她別去坐牢。
“阿姨,您求我們沒用,偷東西本來就是犯法的,公安要追究她的責任,我們是左右不了的。”
楊母見自己求情不管用,竟然也玩起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。
她爬到學校女寢的樓頂上,揚楊梅要是坐牢了,那她就要跳下去。
以及指責沈莞跟張莉不配學醫,說她們都是劊子手等等。
等學校的領導趕來,一番耐心的勸解后,才把人從樓頂上勸下來。
這時,養母才哭訴著說出她內心的想法。
“我還有個兒子啊,楊梅這么一去坐牢,我兒子的名聲都跟著被毀了,以后他要是娶不到媳婦兒,可怎么辦呢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