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珂說起這些事的時候,恨得牙癢癢的,既恨父親的無情無義,也恨自己沒能力力挽狂瀾,應該說,她連挽狂瀾的機會都沒有。
她十六歲的時候父母離婚。
妹妹當時才六歲,弟弟才兩歲。
由于姐弟三人當年都是未成年人,父親又強勢,后母惡毒霸道,牢牢地拿捏著父親,要不是后母一直無法擁有自己的孩子,懷倒是能懷上,就是每次懷上到兩個多月時,就會自動流產。
一連流了好幾個后,她后媽就不能生了。
李珂覺得那是后媽的報應。
因為賤人插足她父母的家庭,唆使她父親霸住姐弟三人的撫養權,刻意不讓她姐弟和母親在一起,讓母親痛不欲生。
所以,那個賤人受到了報應,一輩子都當不了媽媽。
也幸好賤人不能生養,她爸才沒有在生活上虐待她們。
不過,也就十年時間。
如今,她爸天天被賭場的人追債,家里被砸得不成樣子了,她爸還被追債的人砍掉了半截手指,說她爸再不還錢,就把她爸的雙手雙腳都砍下來。
還有她那個好繼母,因為以往保養得不錯,又有幾分姿色,都被追債的人強逼著去夜總會坐臺,賺錢還債了。
就是那個好繼母告訴那些人,說她姐妹倆長得很漂亮,把她們賣到夜總會去,能賺很多錢,被嚇破膽的父親,竟然也同意把她姐妹倆交給那些惡徒以償還債務。
幸好被弟弟聽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