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瑾玉在一旁聽著眾人的議論,心中十分滿意。
有他們宋家給齊云天撐腰,別說葉秋一農婦,就算是官家千金,也一樣告不贏。
葉秋與齊云天分別站在公堂之上,面對眾人的議論,并不在意。
陸云初用力拍打著響堂木,才勉強讓公堂安靜下來。
他對齊云天道:“你說她善妒,犯了七出之條,可有證據?”
吳叔爬到公堂喊道:“小人就是證據。”
他指著葉秋,“她早被齊解元休棄,為了保住齊夫人的位置,她派小人去抓解元的一雙兒女,想以此要挾解元郎,這是她派人給小人送來的信件。”
吳叔把一封信交給陸云初。
陸云初看了一眼,命人遞給葉秋,“上面可是你的字跡。”
葉秋掃了一眼,正是她的“字跡”。
她出身書香世家,字卻是硬傷,難看的很。剛嫁給齊云天時,齊云天刻意模仿過她的字,甚至還替她給父母回信。
就連她父母都沒看出來破綻。
前世她一直以為齊云天不喜她,是因為她字不好,讀書不好,暗中下了苦功夫,如今她的字,早已今非昔比。
“這并非民女的字。”
齊云天冷笑道:“你撒謊也不看看地方。”
葉秋的字是他所教,一筆一劃包括如何落筆,他都一清二楚。
“這要不是我的字呢?”
“不是你的字,我就當著眾人的面承認冤枉你,認下有妻更娶的罪名;若是你的字,你就承認買兇殺人。”
不給葉秋反悔的機會,齊云天向陸云初行禮道:“還請大人派人取來紙筆,是與不是,一試便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