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現尸體的是羅莉莉家礦山工廠的幾個工人,幾個留在現場看著,商量出一個人去報警。
根據死者身體僵硬程度,距離他們發現起碼已經過去大半天了,那時候幾人還在家里,早上都沒上班呢,都有證人,所以發現尸體的,不是兇手。
另外,幾人在此之前根本不認識死者,更不存在有什么仇怨,因此排除了聯合作案的可能性。
在警察同志問話以后,許向然也提出了他想問的問題。
“警察同志,既然有人表示看見了我妻子行兇,那么這個人為什么不敢站出來指認?”
出于對目擊證人的保護,所以警察不能告訴他們目擊者的身份。
這倒是可以理解的。
許向然又問:“他說看見我妻子行兇,兇器在哪里?”
這下把警察給問住了。
因為兇器確實遲遲沒有找到。
阮清也不多說,直接把事實給挑明了,“我和工廠的高春梅大姐以及老沈大哥一起過來量體,你們非要挑我去廁所的一兩分鐘說我獨立行動,因此不能算是完全沒有嫌疑,僅是因為有目擊證人,簡單一句,說看見我行兇了。”
阮清繼續道,“我現在想追究的是,目擊證人看見我的時間,到底是什么時間?
他是否有看真切我當天穿的是什么衣服?
頭上是什么發飾?
發型又是什么樣的?
如果他不能全都答得出來,怎么能確定他看見的人是我?”
這點警察也沒有辦法,因為目擊證人只是說當時很緊張,也是第一次看見有人被殺,所以沒有看的那么仔細,至于時間……附近又沒有鐘表,如何能特別細致地說出是幾時幾刻?
阮清見他說不出來,心里大概什么都明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