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念琪抹著眼淚說道,“那份合作書是裴家和李家走私的合同,我本想拿出來給霍行舟的。但是......卻被我父親李承發現,他一怒之下燒毀了所有走私的紙面證據,還強行將我帶上了飛機。”
她本就是一個自私的人。
自然知道怎么說才更加有利于自己。
話語中“強行”“一怒之下”都說明她是被迫的。
“我知道走私是違法犯罪,我勸說了我父親,可是他不聽。”
“我讓他不要和裴政合作,因為裴政是個惡人......裴家三觀不正,不知道做了多少惡事。”
“可他不聽,還要打我。”
李念琪揚著下巴,故意側著臉讓警察看她臉上明顯的巴掌印。
“這就是他打我留下的!我不想和他逃出國的。我想做個本分的人,不能助紂為虐。”
李念琪一番話將自己塑造成了白蓮花。
她的出賣,讓李承漲紅了臉。
瘋了!
真是瘋了!
他怎么會被這樣的蠢貨拖累!
早知道就一把火燒了別墅,讓她也死在里面。
一個白眼狼,害了全家人。
“警察同志,我父親的重要文件都在書房里。但他做事一向都很謹慎,應該是處理干凈了。你們也可以去他公司的辦公室找找看。還有......我父親給了裴家一大筆錢,具體多少我并不清楚。你們想要知道什么,我都可以配合。”
李念琪豁出去了!
既然說了,那就爭取最大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