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越到了刑警隊才知道,藏獒肚子里不僅檢測出毒物,而且還檢測出人的骨頭和毛發。
經過dna比對,藏獒肚子里的毛發和骨頭,居然就是失蹤的寧小姐的。
換而之,他這一個多月送的所謂的西餐,其實就是被分解煮熟了的寧小姐。
程越聽完,整個人嚇得腿都軟了,一時間完全反應不過來?
那些經他手送出去的牛排,居然是寧小姐?是人肉?
審訊他的刑警看著他:“程越,說吧,你是什么時候把寧小姐殺死的,又是如何把她煮熟然后以外賣員的身份送去喂藏獒的?”
程越被問得一頭霧水:“我都不認識那個什么寧小姐,我為什么要殺她呀?”
“不認識就不殺了?”
審訊警察對他的話嗤之以鼻:“那些殺人狂魔,大多都是殺的陌生人。”
程越:“我又不是殺人狂魔,我只是一名大學生,利用暑假期間送一下外賣賺點學費而已。”
“那你怎么證明自己不是殺人狂魔呢?”
審訊警察對他的話嗤之以鼻:“每次的西餐都是你送過去的,而那家西餐廳到寧小姐家二十公里遠,也就你不嫌遠,每次都不辭辛勞的去送?你能說說原因嗎?”
“因為給的感謝費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