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本身就沒回來,還是過完年才回來的。”
程母生氣的吼著兒子:“就算三十歲之前不結婚,那你可以和她談戀愛嘛,年輕人,談兩年戀愛再結婚也是可以的啊?”
“不要!”
程才煩躁不已;“媽,我在城市里已經談了一個女朋友了,現在又跟別的人談,那我成什么了?始亂終棄嗎?”
程母當即怔了下:“什么?你已經有女朋友了?那你怎么不早說?”
“又沒到結婚的地步,早說出來干嘛?”
程才已經不想再聊了:“總之,我現在有女朋友的,所以你告訴劉大嬸,她的侄女還是另外找人相親吧。”
“可我已經給了一千塊見面禮。”
程母有些懊悔:“見面禮這種東西,人家可退可不退的。”
程才拿起手機給母親的銀行卡里轉了一千塊;“行了,你的一千塊損失,我補給你了,以后不要再干這事兒了。”
程母覺得委屈;“那還不是因為你一直不談女朋友,對自己的婚事不著急啊?你早點跟我說有女朋友了,我至于嘛。”
“行了行了,現在不是知道了嗎?”
程才勸著自己的母親:“不要總是在操心兒女,要操心自己,你看著身體,動不動生氣容易生病,每天勞逸結合,不要只勞動部休息,你跟爸身體健康才是我最開心的..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