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同一時刻,杜小梅卻在距離杜家小區幾公里外的一個老舊小區租了房子,然后著手準備起訴團隊的事情。
律師跟她說,她這個事情非常復雜,除了起訴那家私立醫院和團隊,她的父母以及她的姐姐,估計都在起訴的范圍。
在就在,她已經無所謂了,既然他們都參與了欺騙,那她就一起起訴好了。
起訴容易,但收集證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,而且——律師問她要不要報警?如果報警,讓警察介入的話,估計案子會進行得更快一些。
“報警的話,那我的父母和姐姐是不是全都要被抓去看守所?”
“肯定要,而且這件事他們全都參與了,不僅要進看守所,后期判刑還要坐牢。”
“可他們去看守所了,我那植物人弟弟,以及我姐那兒子誰來管啊?”
律師:“.......這個我哪里知道?”
“那先不要報警吧,我不想接手植物人弟弟,更不要去照顧那孩子。”
律師尊重當事人的選擇:“可以的,那我們就起訴團隊和醫院,你家里人就不起訴,等開庭時,那團隊肯定會把你家人拉進去的。”
“到時候的事情到時候再說,反正現在我不要他們進看守所,我不要去接管那個爛攤子。”
杜小梅不愿意去接管爛攤子,更不愿意回家,她想著手機拉黑,杜家人聯系不上自己,那他們也就再也找不到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