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美玉一邊說著,還扯了一些領口,示意陳鋒看看她脖子上被抓的淤青傷痕。
陳鋒只看了一眼,那些抓痕跟貓爪子撓似的,沒等他看清楚呢,李美玉馬上就把衣領理好,目光看向別處,不再理他了。
“這起案子,目前來說,李美玉小姐的一切指證都有很大的真實性,所以,我們不能因為韓冰先生是大明星,就對他網開一面,不暫時拘押他。”
張駿將手肘撐在桌子上,開口說道。
“這個我明白。”
陳鋒問道:“李小姐的話,我已經聽明白了,那么韓冰呢?他認罪了嗎?”
“目前還沒有。”張駿搖了搖頭。
這起案子說到這兒,陳鋒已經發現了些可疑和不太合理的地方。
首先,自然就是韓冰的態度了,但奈何韓冰現在被拘押,沒辦法和他見面。
再者,李美玉的話里,儼然將韓冰比作了個罪行滔天的采花大盜,若不是她跑得快,就要被韓冰得逞了。
何況,以韓冰的力氣,他要是真一時起意犯了傻,李美玉是怎么掙脫,然后一路跑到前臺報警的?
“張組長,這起案宗如果一直查不出線索,定不了韓冰的罪,那么他最久要被關押多長時間?”陳鋒問了個眼下正當緊迫的問題。
若是三五天時間便能將韓冰保出來,倒還好說,若是三五個月,那韓冰的一切就都毀了。
“這個不好說,一般而沒有超過一個月的先例,但這要看案宗的進展速度了。”
張駿沉吟片刻,給了個模糊兩可的答案。